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021年第一批)的通知
桂人社函〔2021〕37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各处室,自治区社保中心,厅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厅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宣布废止3份文件、失效1份文件。
附件: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1年第一批).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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