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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14-01-22 15:59: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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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2013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本厅平台上浏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联系(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5595386  5595390  5595807;传真:0771-5595386)。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为全面落实《条例》和自治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的各项要求,我厅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服务大局、改进作风和提高行政效能、完善服务为宗旨,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工作落实为抓手,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积极拓宽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着力打造网络问政平台;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加速人才兴桂、富民强桂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条例》颁布后,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工作部署,抓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厅政策法规处,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事务工作。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对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厅直属事业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情况。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我厅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基础上,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务公开指南(2013年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责任分工系列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及《关于提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材料的通知》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和依申请公开等文件,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体系。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学习培训,积极派员参加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等单位举办的相关培训和研讨会,并开展学习调研。每年举办全区人社系统宣传工作会议、依法行政会议、政务服务工作会议时,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同时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探讨研究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方法途径。此外,还将政府信息工作纳入年度考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年度目标任务同部署、同落实,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结合本系统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实际,认真做好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并在厅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进行了更新和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厅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注重本厅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我厅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丰富网站内容,积极拓展网站互动功能,通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在线访谈、网上咨询等方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2013年,在厅门户网站上发布涉及办事程序、政策法规文件、各地动态信息及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等900余条,并积极向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推送各类信息54条。同时,加强与人民网、广西新闻网合作,共同建设广西人社之窗和专门网页,发布我区人社工作政策、新闻等信息400多条。二是注重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工作。及时下载升级包升级完善本厅统一平台系统,并做好统一平台的内容保障工作,2013年共在统一平台上发布各类信息334条;顺利完成了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在本厅所属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的部署应用,共在本厅直属企事业单位平台上发布各类信息92条。同时,注重统一平台和厅门户网站的安全建设,重视对网站软硬件设施的建设,每年都安排有专项工作经费用于网站建设,并不定期开展安全自检和做好系统升级工作,服务器和后台登陆密码均设置为复杂的密码,未发生有被自治区公安厅通报的网站安全泄密事件。三是将新闻发布会制度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手段,深入推进以增强政府“阳光公信力”为核心的新闻发布制度建设。2013年,我厅先后组织了4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会)、7次领导访谈公开公布和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政策。四是利用本厅主办的《人事天地》杂志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本厅主办的《人事天地》(月刊)杂志上开设“政策之窗”专栏,方便群众集中了解、查询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我厅注重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0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26号)等文件精神,及时布置相关工作并督促落实到位。我厅及时下发了《关于印发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责任分工系列表的通知》及《关于提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材料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体系,完成了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在本厅所属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的部署应用,促进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201310月,我厅分管厅领导专门召集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召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协调会,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分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的落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26号)文件要求,我厅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了部门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价格和收费、公共企事业单位等方面信息在厅门户网站和统一平台上进行了对外公开。此外,还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了“政务公开日”活动,共印制宣传资料9000份,活动当日当场发放300多份,接待现场来访群众34人。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厅按照自治区政府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涉及群众具体利益、群众最为关心、群众最需要了解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以及关系政府形象的事项等作为公开的重点,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我厅高度重视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的澄清工作,一旦发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都及时进行澄清,特别是在每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期间,针对部分网站、论坛上出现的一些虚假或不完整信息,都及时在网上进行跟帖、回帖,积极澄清这些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3年,我厅按照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从方便公众出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律法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情况,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内容保障工作。2013年,主动在统一平台上对外发布各类信息334,有效提升了人社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度。二是注重利用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在厅门户网站上发布涉及办事程序、政策法规文件、各地动态信息及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等900余条三是积极协调新闻媒体采访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新华社广西分社、广西电台、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等多家媒体对我厅进行采访,向社会广泛宣传我区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对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事迹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参加广西电台《阳光在线》和“厅长在线”节目,向全区人民群众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政策法规。四是将新闻发布会制度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手段。2013年,我厅先后组织了4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会)、7次领导访谈公开公布和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政策。五是利用本厅主办的《人事天地》杂志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本厅主办的《人事天地》(月刊)杂志上开设“政策之窗”专栏,方便群众集中了解、查询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六是积极抓好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对外宣传。我厅注重利用各种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平台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传统节假日和本部门、本行业重大活动日、政策咨询日等,因时、因事、因地组织策划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和法律服务活动。结合系统“六五”普法宣传,以“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社会保险法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把《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法》以及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引向深入,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同时,切实抓好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人事考试、人才工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宣传,为做好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七是拓展其他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如我厅及时与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列入了2013年全区“六五”普法学习读本,扩大了人社政策法规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中的知晓度。此外,我厅还积极做好本厅电子显示屏的内容更新工作,2013年在本厅电子显示屏上播报信息52期、120余条信息。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信息情况。我厅积极主动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信息,提高信息的公共服务效能。为了强化和规范我厅2013年政府信息报送“一中心两馆”工作,我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处室(单位)所有起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信息都要按规定及时报送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和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切实方便群众查阅,并制作了专门的信息报送登记台账。2013年,我厅共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信息20余条。同时,我厅还充分利用本厅设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窗口,积极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增进社会各界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了解。此外,我厅还积极利用中国广西人才市场、广西人力资源市场强大的人才聚集功能,及时印制各类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三支一扶”计划、档案托管等各种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法规宣传资料,供前来应聘求职的人员免费取阅。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我厅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各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升级及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13年,在厅门户网站上发布涉及办事程序、政策法规文件、各地动态信息及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等900余条,其中发布政策法规类信息107条、新闻类信息140余条。据统计,从2013年1月到12月底,我厅政府门户网站每日平均访问量约6800次,全年网站累计访问量约250万次,其中职称评审、职业资格、网上办事栏目点击率比较高。同时,及时对本厅统一平台进行了系统升级,认真做好了统一平台的内容保障工作,2013年主动在统一平台上对外发布各类信息334条,并顺利完成了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在本厅所属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的部署应用,共在本厅直属企事业单位平台上发布各类信息92条。此外,还积极向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内容保障信息,2013年共向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推送各类信息54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3年,共受理了8件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刘小兵等六位老师、黄钦兰、肖赐福、谭可茗等人分别就八类不同事项向我厅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我厅认真组织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对照申请,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按照规定程序、时限答复了这些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我厅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我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设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本厅服务窗口,并严格按自治区的要求选派窗口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同时加强相关工作培训,确保窗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正常运行。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厅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繁忙,我厅深入基层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研还不够,对本系统基层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厅将加快研究步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继续认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及时主动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

4.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调研,及时掌握系统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5.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6.积极做好本厅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门户网站内容的保障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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