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度全区教育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第一批)进行二次公示的通告
根据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2016〕2号)有关要求,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根据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我办决定在广西教育厅官网通知公告栏对全区教育系列已完成评审工作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第一批)向社会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期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通过的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南宁市竹溪路69号广西教育厅6楼611室)。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办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1、2016年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16年高校教师系列高等职业学校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3、2016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校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4、2016年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校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5、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讲师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6、2016年高校教师系列广西大学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7、2016年高校教师系列广西民族大学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8、2016年高校教师系列广西师范学院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9、2016年高校教师系列广西艺术学院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10、2016年高校教师系列广西医科大学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