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社会保险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政策解读(三)
85.根据举报人贡献大小和查证属实金额的奖励标准有哪些规定?
答:(1)查实金额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奖励200元。(2)查实金额在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奖励500元。(3)查实金额在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奖励1000元。(4)查实金额在50000元以上70000元以下(含70000元),奖励2000元。(5)查实金额在7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含100000元),奖励3000元。(5)查实金额在100000元以上的,可对举报人增发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86.根据规定,我区范围内的就业专项资金不能用于哪些方面?
答:(1)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应由部门预算安排的支出;(2)严禁用于或变相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交通工具购置等各项基本建设支出。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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