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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育不同类型农村创业人才推进广西现代特色农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 发布时间:2012-08-16 09:05:47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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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社会政法-人事

立案日期:

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
党派提案

第 20120104 号

案由:

关于培育不同类型农村创业人才推进广西现代特色农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审查意见:

分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教育厅

内容:

  广西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省,农业和农村经济能否持续稳定发展,关系我区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随着广西农村第一产业人员向农村二、三产业的转移,农业的发展需要一大批创新创业农业人才,因此,培育不同类型的农村创新创业型人才,对推进广西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培育农村创业人才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现代农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创业是当今农业产业发展的大趋势,创业能力的强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活力的集中体现。
  1.培育创新创业型农业人才,是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的需要。相对于传统农业,现代农业正在向观赏、休闲、美化等方向扩延,假日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旅游农业、低碳农业等新型创意农业形态也迅速发展成为与产品生产农业并驾齐驱的重要产业。这就要求新型农业人才不仅要掌握现代农业专业知识,还要有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趋势所需要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
  2.提高农民创业能力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农民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因素和根本保证。提升农民创业能力,将一批具有创业创新精神的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者、农业食业领办人,培育成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人或企业法人,将农民创业带头人培育成为有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企业家,由传统的农民身份向业主、老板、企业家的身份转变,可提高农村自身发展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长。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新农村的突出问题是人才短缺,特别是发挥骨干作用的创业人才,人才强国战略如何真正落实到“三农”中去,落实到新农村建设中去,开展农民创业教育,促进农民创业活动,提高农民创业能力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目前广西培育农村创业人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农业科技创业人才严重短缺。
  农业发展靠科技,科技发展靠人才,这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规律,目前广西农业科技人员缺乏,广西农业科技人员约3万人,平均每县只有大约275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更低于东、中部发达省(区、市)。据统计,广西现有农业科技人员中,博士仅占2.81%,硕士占11.64%,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关甚远,与发达地区(省、区)、发达国家差距就更大。农业科技人员缺乏,特别是农业创新型的科技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人才更是奇缺。
  2.农业大学生“下不来,用不上,稳不住”的问题严重,大部分农业大学生不愿在条件比较艰苦的乡村创业。
  据统计,目前广大农业院校的农业专业的学生往往并没有回到农村创业,大部分留在了大城市,还有一部分转入了其他一些非农工作领域。农业大学的毕业生走向农村还存在障碍,普遍存在“下不来,用不上,稳不住”的问题,以致出现了农村对创业人才的巨大需求和大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强烈反差。
  影响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创业的主要原因除农业政策和农业本身的一些原因外,还有思想观念和城乡差别过大等因素。由于许多大学生普遍还存在农业落后没前途的思想观念,以及长期存在的城乡差别较大的客观现实,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创业,除个别较发达的农村地区以外,面对的经济收入、生活质量、发展机遇等明显不如城市。而大学一般位于大中城市,在城市生活了4年甚或20多年的大学毕业生,对物质文化生活的期望是建立在城市而不是农村现有基础上的。过大的城乡差别严重影响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创业。
  3.乡土农民创业面临主观、客观上的阻力
  (1)乡土农民创业愿望有而不高,且创业能力较低。由于长期受传统观念、传统农业的影响,乡土农民自我满足现状的思想依然存在,虽然90%以上的农民有创业愿望,但都基于提高生活水平、改善生产条件等需求上。尤其在关系一些边远贫困山区,自我满足现状的思想尤其严重,在新的国家政策形势下,生活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后,就缺乏奔更高更好生活而去奋力拼搏创业的愿望。同时,农民创业产业单一,85%以上的农户集中在种植养殖业。
  (2)农村创业融资难,生产规模小。目前农户创业资金来源主要是依靠家庭积蓄和向亲戚、朋友借钱,由于农村金融制度的制肘,通过正规信贷渠道筹集创业资金的农户不到10%。这一问题是制约创业活动有效发展的主要瓶颈,使得有创业愿望的农户无法开展创业活动,特别是已有一定生产基础的农户无法扩大规模生产。导致生产规模小、效益低。
  (3)农业创业本身风险大,抵御能力弱。种植业、养殖业受制于自然环境因素、市场因素的制约,农民自身抗风险能力弱,农业保险产品单一,缺乏针对农民创业的风险保障体系,使得农民创业存在很大风险。
  (4)农村创业人才流失严重。当前我国处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盛期,全国已有1.3亿农民进城务工,他们都是年轻、有一定知识和能力的农民,以致农村更缺乏人才,农村人才培养已成为当务之急。农业创业活动人才资源的流失严重,使农民创业活动无法有效开展。
  (5)地方政府对创业活动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地方领导对创业活动不够重视,或是“有想法、没办法”。工作流于形式,把精力放在了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上,忽视农民创业培训。
  三、培育不同类型的农村创业人才,推动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的发展的建议
  农村创业型人才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有大中专以上学历,有理论有实践能力的人才;另一类是“乡土人才”,他们虽无高学历,但有很强的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有显著的业绩和贡献。因此,要想推动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的发展,就必须多管齐下做好这两类人才的培养与使用,使之在农村这个大舞台做出显著业绩和突出贡献。
  (一)应在经济基础较好的农村培养“农村大学生创业人才”。
  针对当前农业大学生“下不来,用不上,稳不住”的严重问题,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特色农业生产已具有一定的规模格局的乡村,开展对口乡村大学生招生、培养、使用。
  对口单独招生:有目的、有方向的从普通高中班或从农村中选拔具有高中学历的青年农民,通过单独对口招生测试,招到一批愿意学业有成后返回农村创业的,在农业种(养)、加及产前产后服务领域有做一番事业的理想,有愿望参加农业职业技术专业培训学习的农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按招生程序注册登记入学,办理相关学籍手续。入学前签订培养合约,所有学杂费由政府财政支助,学生只需负担自己的食宿费,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对学生的食宿费进行适当补助。
  专业培养:对于这批单独招进的农村大学生,学校进行专门的精心管理和培养,精心组织、安排教学活动,设计科学合理、实用的适应农业生产的教学计划,选拔有实践经验的老师和班主任,针对学生和农村的实际,进行因地因人施教,加强实践环节教学,使这些大学生在2-3年内掌握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在注重思想观念的培养和提高的同时,要注重创业意识、创业精神的培养以及树立农民的职业观。
  合约使用:这些大学毕业生的去向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近距离对农民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将自己的所学以最快、最好的方式传授给农民朋友,指导当地农民朋友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开展区域化特色农业生产与特色品牌农业经营;二是充实村级领导班子,宏观调控、指导当地农村经济快速、稳健、可持续发展;三是自主创业示范,成为农业企业家或农业企业家骨干,带领农民致富。
  (二)应结合实际就地培养创业型的“乡土人才”新型农民。
  选择具有强烈的创业愿望,具有好的创业潜质,有吃苦精神、想干事肯干事,村上有较好的诚信影响及生产经营能力、经营规模,具有一定的知识和技能与开拓创新精神的农民作为创业扶持对象,他们将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主体力量。建议整合地方政府、农业类高校与科研院所、涉农企业等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公益性机构、企业、农民等多方面地积极性,形成合力培养创业型的新型农民。
  各地应按照农业产业化的要求,结合当地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特色农业,扶持种(养)大户、农业生产服务企业、农村经纪人、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种(养)、加、销一体化企业,推进当地现代特色农业经济的发展。
  (三)进一步做好吸引进城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复员军人回乡创业工作。
  进城返乡农民工、农村复员军人比一般的“乡土农民”更有新的思想,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经验经历,体现出更强烈的创业意识。为了更好地吸引进城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复员军人回乡创业,政府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给予有效的优惠政策支持和创业资金扶持,鼓励返乡农民工和复员回乡军人参加有关的专业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活动。
  (四)因地制宜地科学开展农村创业培训,推动当地农业特色产业发展。
  按照“政府推动、部门监管、学校培训、地方扶持、农民创业”的思路开展农村创业培训,根据农民意愿,结合当地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科学制定当地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工作方案,围绕产业类型设置教学内容,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不同类型农民创业培训模式。着重在种植、畜牧、水产、农产品加工、农村服务等五大产业农村创业培训,对创业人员进行跟踪服务,通过培训和政策扶持,使学员树立创业理念、增强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巧、提高创业能力,促进学员提高经营水平、扩大经营规模、领办经济合作组织、创办农业企业,培养造就一批现代农民企业家,为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五)出台一系列在促进农村开展创业活动的政策支撑体系。
  各级政府应给在农村创业者建立相应的贴息贷款渠道,从新农村建设资金中整合出新农村建设创业资金,作为贷款的抵押、担保。同时对农村大学生与农民创办的微小型企业,在工商登记、创业资金小额贷款、税收、市场准入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要坚持对在农村创业者实施“扶上马、推一把、送一程”的办法,也要“多予、少取”。从制度设计上,要建立健全创业风险保障体系,为在农村创业营造一个宽松的成长环境。

提案者:

民革区委

联系电话:

0771-2868113

联系地址:

南宁市昆仑大道9号自治区民主党派机关大院1栋民革广西区委会

联系手机:

1323780210

邮政编码:

530023

办复情况标记:A

桂人社复字〔2012〕59号

对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20120104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广西区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培育不同类型农村创业人才推进广西现代特色农业发展的几点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为了更好地吸引进城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复员军人回乡创业,以及结合实际就地培养创业型的“乡土人才”新型农民,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及形式多样的创业活动,在农村中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主要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创业促就业政策体系

近年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连出重拳,相继出台了包括《2009年广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实施意见》(桂政发〔2009〕5号)、《促进全民创业若干政策意见》(桂政发〔2009〕41号)、《进一步全面推动全民创业加快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的意

见》(桂政发〔2010〕86号)、《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1〕21号)、《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66号),以及广西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补贴管理办法、广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等等,政策扶持创业的社会效应正逐步显现。

二、全面落实创业促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一是对返乡农民工等开展规模种养、新创办经济实体的给予贷款贴息和小额信贷担保。以2011年为例,全区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额逾20亿元,扶持创业人数超过5万人,带动就业近30万人。二是对返乡农民工等创办企业实施税费减免政策。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返乡农民工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场地。对返乡农民工等投资兴办的生产型和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使用农民工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年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审核,可享受新办企业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优惠政策。三是支持开展对返乡农民工等的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基地,对返乡农民工持《返乡农民工优惠证》到自治区有关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参加1个月以上培训的,其培训费用由财政给予补助,培训单位免收返乡农民工的学费和住宿费用。四是对初次创办企业返乡农民工等给予财政补贴。返乡农民工等初次创业进行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登记时,所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全额补助;返乡农民工开展规模种养,初次创业成功(有营业执照、正常营业半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等。

三、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为切实提高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区各级政府积极创新培训方式,按照不同类型、不同群体,加大开展独具特色的专项培训,促进培训人员尽快实现创业就业。如根据广西边境线长,边民生活相对落后,同时国家国防的需要,对边境地区0—的农村劳动力实施就业创业工程,对有培训愿望的边境农村劳动力进行大规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让边民在边境地区实现就近就地就业或创业,努力促进边境地区农民实现充分就业,实现边境地区的稳定和安宁。又如针对近年来广西旅游业异军突起,乡村旅游业发展迅速的情况,我们和自治区旅游局联合开展了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大培训活动,重点培养厨师、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导游员、旅游管理人员等与乡村旅游相配套的技能人才,促进广西乡村旅游业的发展。类似的专项活动还有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水库移民、被征地农民、零就业家庭等培训就业专项工程等。同时我们还十分注意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作用,充分利用它们的组织优势,共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如我们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分别合作,安排专项资金,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党员、农民工、农村青年、农村妇女技能培训工作,帮助培训对象提高就业创业技能,实现就业创业。

以2011年为例,据统计,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56.54万人,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42.02万人。参加创业能力培训人数2万人,其中农村籍劳动者参加创业能力培训5091人;创业培训合格人数1.9万人,培训合格率96.1%;创业能力培训结束后,当期成功创办企业5867人,创办企业新创造就业岗位1.3万个。

四、建立和完善各类公共创业服务体系

在公共创业服务方面,我区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已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创业服务延伸到城市的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屯。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市场向各类创业者全面开放,通过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开通创业信息公共服务网,设立创业服务热线等措施,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和提升服务水平。当前,自治区人民政府正着力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使其更有效地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更好地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复员军人回乡创业服务:一是搭建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有关部门信息资源,通过公共就业信息服务网,发布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办事流程、创业信息、服务资源等公共信息。建立一批创业实训基地,开展创业培训、实训、模拟运作、孵化培育等公共服务,突出做好返乡农民工等的创业培训。积极引入社会专业化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法律、投资、财会等专业服务。各市正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完善创业服务功能,提高创业服务效率。二是完善创业市场导向信息发布机制。结合我区产业发展定位,进一步细化对产业和主要行业的分类指导,不定期发布创业项目的指导目录。适时开展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复员军人创业状况调查,公布全区创业状况和创业市场动态信息。三是强化创业服务。免费为创业者发放创业办事规范流程和创业者指导手册,方便创业者查询。对有技术、有创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农村复员军人,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后续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农民工创业服务“绿色通道”。建立和完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使其有效地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更好地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复员军人回乡创业服务。

今后,我们将指导各市进一步加强创业促就业工作,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完善创业服务内容,针对我区返乡农民工、农村复员军人等知识结构不够完善、管理经验缺乏等问题,通过开展培训和提供后续服务,提升创业者的创业技能、企业管理能力,从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

非常感谢贵委对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今后继续给予高度关注并随时提出宝贵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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