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关于支持青年开展创业创新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支持青年开展创业创新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我区良好的创业生态环境,推动建立健全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大众勇于创业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厅职能,下一步我们重点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大学生创业培训。以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为重点,优先安排培训资源,使每一位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并对符合条件的参训大学生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指导培训机构结合大学生所学专业和自身特点编制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积极推行创业实务训练,强化创业体验,指导大学生在适合的行业领域开展创业活动。
二、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切实落实对创业孵化基地的奖补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动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积极性,引导现有各类园区、市场以及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建的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厂房等,申请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确保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在2015年末全区建成14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和14个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基础上,加快形成全区创业孵化基地各具特色、百花齐放的局面,为更多的创业者解决创业场地问题,帮扶新创企业成长。积极探索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合作创建孵化基地机制,以培育中国东盟电子商务人才创业孵化基地为试点,探索用好用活市场资源的有效模式,提高创业孵化成功率。
三、加大创业贷款扶持。认真落实创业贷款政策,将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社区(行政村),以及工会、青年团、妇联等基层组织纳入创业贷款推荐平台,并完善了反担保方式,为创业者申请创业贷款提供更大的便利和支持。目前大学生申请创业贷款单笔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合伙起来经营的,单笔额度最高可达10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贷款,单笔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2015年起,自治区又把参加人社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农民工,以及参加人社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经当地第一书记推荐的农民纳入创业贷款扶持范围。2015年,自治区财政已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贴息,帮助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和农民缓解创业启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困难,助推其实现“创业梦”。
四、优化创业服务。积极探索将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向网络创业就业领域延伸拓展的有效方式,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注册“网店”的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支持和创业服务。指导各地建立和完善创业项目库,定期开展创业项目推介活动。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体系的作用,对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开展针对性服务,帮助他们了解国内信息、熟悉创业环境、交流创业经验、获得政策扶持。
五、丰富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和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方式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为创业者及时了解政策和行业信息、沟通交流创业经验、寻找合作伙伴和创业投资人创造条件。定期开展全区性的创业大赛,使之成为凝聚创业信心、激发创业激情,展示创业方案和创业项目的舞台,同时为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等选择投资对象提供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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