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 14社会管理1402人力资源-人才培养 立案日期:2013-1-24
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十一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
委员提案
第 20130581 号
案由: 关于解决广西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两个瓶颈问题的建议
审查意见: 主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会办
内容:
高层次人才短缺一直是制约广西发展突出的瓶颈问题。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不少有利于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政策、文件和重大措施。如建立“人才高小地”培养锻炼人才,建立“十百千”制度培养专业人才,设立“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岗位向海内外招聘高端人才,聘请院士作为主席顾问等等。这些重大措施的出台,改善了广西培养和引进人才的环境,促进了广西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在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广西高端人才紧缺的现状
总体来说,广西高端人才总量不足,领军人才数量少,行业分布不均,重点产业人才匮乏,地区分布不均,北部湾经济区沿海三市高端人才严重不足。
一是从总量来看,2009年,广西共有专业技术人才845262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24161人,占29%,高级职称43289人,占全部专业技术人才的比重仅为5.1%,低于全国2000年的平均水平(5.7%),也就是说,广西高端人才的数量,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至少十年以上。
二是从高层次人才数量来看,截止2011年底,广西共有1405人被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7人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50人。广西自己遴选“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409人,自治区优秀专家340人,这就说明,广西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培养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大约只有2000人左右。
三是从行业分布来看,教育系统高端人才占比达到31.5%,其他行业占比数均不超10%,其中科研院所和技术服务业高端人才比重仅占2.1%,极大地影响了广西的创新能力。
四是从地区分布来看,南宁、柳州、桂林三市占到广西全部高端人才约50%左右。北部湾经济区沿海三市是广西人才的短板,三市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级专业人才总量只有100多人。
二、广西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存在的两个重要瓶颈
一是对高级职称评比通过率限制太低。每年符合条件参评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很多,但通过率仅限在50%左右,这就意味着每年有一半以上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获得高级职称。
二是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率太低。例如广西社会科学院已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岗位聘用率只有41%,而且还要退二进一,低于全区水平,更低于全国水平。一些省市的聘用率达到百分之五十多。由于要退二进一,有的得了职称的专家四至五年都不能被聘用,如需要引进一个专家,也会没有岗位聘用,这样会极大地影响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会出现留不住人才,也引不进人才的局面。
三、两点建议
1、深入开展开展广西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问题的调研,摸清广西人才的家底,让政府和全社会都树立广西高端人才紧缺的危机感。
2、从广西高端人才紧缺的现实出发,修改相关政策,破除影响广西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和瓶颈,在符合评聘条件的前提下,高级职称评选的通过率控制在60-70%以上;二是岗位聘用率提高到50-60%以上,以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防止现有人才的浪费。
提案者: 吕余生
联系手机: 13877163399
办复情况标记:A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桂人社复字〔2013〕82号
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20130581号提案的答复
吕余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广西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两个瓶颈问题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与引进
诚如您在提案中所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2010年9月召开了第三次全区人才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意见》等“1+3”政策文件,加大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力度。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制定下发《广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并分别制定下发《广西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规划》等六支人才队伍的专项规划,细化了规划的执行。
下一步,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着力构建以八桂学者为引领、以各行各业特聘专家为骨干、以人才小高地团队基础、以海外引进人才为补充的专业技术人才开发格局。利用5—10年的时间,累计选聘100名左右“八桂学者”,吸引培养400-600名科研技术骨干;选聘200名左右“特聘专家”,带动培养1000名左右中青年科研技术人才;培育50个左右人才小高地团队,形成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品牌人才团队;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100名左右海外引进人才来桂创新创业,构建有广西特点的专业技术人才开发新格局。
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已向高层次人才倾斜
(一)建立了特设岗位制度。根据原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规定“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因此,对于事业单位可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之外设置特设岗位,用于聘用急需高层次人才,政策上已经给单位的发展预留了空间。
(二)自治区在制定我区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具体单位的审核过程中,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的单位已经给予了政策倾斜。且按照自治区的规定,在2008年工资改革的时候,已经兑现职称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单位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之外超岗位聘用。
三、对现有政策规定的解释
(一)现有人才队伍结构比例需要适度控制。截至2012年底,全区体制内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为90万人,广西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为11.8万人,约占专技人才总量的13.1%。根据原人事部《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规定,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我区现有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数量已经超过上述比例。根据近3年的统计,每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参评人数均突破2万人,即使按照现有50%的通过率控制,每年也有超过1万人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因此,为减轻我区岗位设置管理的压力,职称管理部门在考虑人才总量适度增长的前提下,确有必要对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率进行适当的控制。
(二)适当控制评审通过率对于提高人才质量确有必要。职称评审的基本要求和规律就是要有必要的淘汰,评审过程中,评委要对达不到标准条件的参评人员,坚决淘汰,不能降格以求。而对于达到标准条件的人员中,也必须是“高子里面选高子”,优中选优。科学合理的设定评审通过率体现了职称评审优中选优的基本原则。设定过高的评审通过率虽然专业技术人才可以在数量上得以增长,但难以保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质量上的提高。长期发展下去,对广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反而不利。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今后继续给予高度关注并随时提出宝贵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
签发人:刘建宏
承办提案工作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宁焱 0771—5851421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印章)
2013-05-28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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