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19号建议的答复
桂人社复字〔2018〕90号
刘咏梅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早期(0-3岁)幼儿托管机构发展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分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人社部门的主要举措
(一)制定政策,规范培训机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促进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联合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5号),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培训机构行为。
(二)结合市场需求强化技工教育。国家放开二孩政策后,市场对家政行业从业人员需求进一步加大。我厅根据市场需求状况,督促指导各技工院校根据本校办学能力及师资情况,有针对性的开设相关专业。目前,共有27个学校分别开设了幼教专业或相近专业。共有在校生5891人,为托儿机构提供了专业化人才,满足市场与学员的双向供求选择。缓解了市场需求的同时,提高了行业的服务水平和专业化程度。
(三)多元化开展家政类职业技能培训。在开展技工教育的同时,我厅结合托儿行业的特殊性,结合精准扶贫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家政类技能的短期就业技能培训班。帮助有相关经验和从业意愿的妇女掌握相关技能,通过就业带动家庭收入的同时,规范托儿行业的从业标准。2017年,我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114673人,发放培训补贴共22158.85万元。其中家政类工种培训2万余人,为家政市场及托儿行业输入了专业化人才。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
根据您的建议,人社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落实政策,逐步建立规范的培训体系。在严格落实相关培训工作政策的基础上,我们将与相关厅(局)开展沟通协商,逐步整合政府管理职能,提供政府层面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拓宽培训服务市场领域,激发培训服务市场活力。并发挥市场调节机制和民间资本的杠杆作用,突破培训家政行业发展中的难点和痛点,打破培训垄断,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培训成本,为家政类及托儿行业培训提供专业性的服务和支持。
(二)科学规划培训内容。在培训业务上将为托儿行业提供更丰富的培训内容、更灵活的培训方式,进一步扩宽培训的覆盖面。在培训内容上将分门别类,针对市场需求开展“量身定做”的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在培训形式上将对症下药,选择有效的培训方式,避免填鸭式的照本宣科,力求创新创意,突出亮点特色,努力实现培训形式多样化、个性化。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今后继续给予高度关注并随时提出宝贵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