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20180067号提案的答复
桂人社复字〔2018〕122号
自治区总工会:
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的建议”的提案,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区围绕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全面实施人才强桂发展战略,引导和鼓励广西更多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着力提升产业工人的技能素质,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和智力支撑。
一、加快职业教育体制改革,贯通职业教育培养技能人才成长路径
(一)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组织中、高职院校开展专业新增和优化工作,对接自治区重点发展的千亿元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引导学校自主开设专业。2017年,全区高职院校新增专业点(含方向)126个(其中国控专业10个)、撤销专业点(含方向)110个,中职学校新增专业89个。目前,我区中、高职院校专业数分别为252个、396个,专业点数分别为2044个、2274个,覆盖一、二、三产业。
(二)做好中职招生工作。召开全区中职教育重点工作推进会,积极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坚持普职比大体相当,2017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3万人,中职学校计划招生29.5万人。2017年全区中职学校完成招生预录共计30万人,完成年度招生计划29.5万人的101.4%。
(三)推进中高职衔接。建立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相衔接的职业教育人才成长通道,搭建人人皆可成才的职业教育立交桥。2017年,全区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生约4.7万人,占中职毕业生总数(不含技工学生)的41.4%;普通本科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2225人,占中职毕业生总数(不含技工学生)的2.0%;普通本科院校招收高职毕业生9274人,占高职毕业生总数的7.6%。实现职业教育横向融通、纵向贯通,进一步优化我区人才培养结构。
(四)积极推进技工院校教育改革创新。结合广西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需要,主要围绕我区“14+10”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紧缺行业(领域),努力推动技工院校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校企合作等各项工作的改革创新,技工院校稳步发展。2016年,广西重点组织4所技工院校参加国家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为突破口,引导企业和技工院校深度合作;进一步指导院校规范招生就业、校园管理、人才培养等工作。2016年技工院校招生5.7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5%,培养初级技能人才1.29万人,中级技能人才3.33万人。2017年技工院校招生4.6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0%。2017年,广西技工学校职称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在全区中职院校中率先增设正高级职称,完成技工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首次评审工作,评出首批正高级讲师8名。2017年底,全区共有有44所技工院校招收新生5.17万人,在校生人数达到12.15万人,毕业生总数2.85万人,就业2.71万人,就业率达到94.93%。其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3127人,就业率98.65%,为广西培养了一大批熟练技术工人。
(五)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修订《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打破制度障碍,明确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相互转学的制度安排,探索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之间的学分互认和学籍转换试点。
二、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改革创新,构建终身职业培训体系
(一)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作为人社部第二批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省份,计划2016年至2018年,在全区选择10家左右大中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每家企业选拔100人左右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培训条件较好、培养质量较高的技工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模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截至2018年3月底,已在23家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1400余名学员参加培训。
(二)开展“职业培训券”试点。重点面向北部湾经济区五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中的企业发放职业培训券,用于企业依托培训机构开展的技能类培训,充分发挥企业在选择培训机构、评估培训效果上的自主性,促进培训机构切实围绕企业需求开展职业培训,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快企业技能型人才培养。2017年已经下达职业培训券资金为470万,2018年,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三)大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各类职业培训。两年来,共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5.94万人(就业技能培训25.5万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37万人,创业培训8.1万人),实现就业12.13万人,培训后就业率33.75%。
三、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以企业为主导的职业教育新模式
(一)支持职教集团建设。做大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开展多元主体组建职教集团,发挥职教集团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重要作用。规划实现行业性职教集团自治区重点产业全覆盖、区域性职教集团14个设区市全覆盖。制定政府、行业、企业、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建职教集团的支持政策,实行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职教集团备案制度,建立保障职教集团科学、持续发展机制,推进职业院校资源集聚和整合。重点支持10个职教集团建设,筹备遴选和建设全区示范性职教集团,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协同育人。
(二)加强行指委工作。组织召开2017年度全区职教行指委工作会议,督促和指导行指委做好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报告、制定行业人才评价标准等工作,加强行指委对我区职业教育的研究、指导和服务能力。
(三)推进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基地建设。重点支持15个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基地,促进民族文化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培养民族技艺传承创新、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
(四)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和产业联盟工作。组织和指导首批现代学徒制国家级试点单位做好自查工作,开展第二批现代学徒制国家级试点单位申报和遴选推荐工作,目前全区现代学徒制国家级试点单位数已达10个(其中地区1个、学校8个、协会1个)。推进产业—技工学校联盟成立。2017年10月,由我厅牵头,贵港市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在贵港市成立产业—技工学校联盟,对接产业需求。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开拓技能人才培训新模式。
四、认真做好职业资格清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巩固国家职业资格清理成果
(一)认真抓好职业资格清理“回头看”。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11号)精神,我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44号),各市和有关单位自下而上,组织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有关工作,巩固全区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成果。截止2016年底,国务院明令取消的434项职业资格已经不再组织鉴定考试和发证。2017年国家9月份,国家正式颁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后,自治区人社厅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鉴定职责、程序和规范,理顺职业技能鉴定责任分工。制定对全区鉴定机构进行评估方案,结合业务工作检查、指导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积极推进专项职业能力开发。2017年4月,我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面向全区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专项职业能力的开发范围主要是服务我区就业需求,国家、自治区有关财政补贴政策及“两后生”等职业培训项目相关的职业技能;行业管理部门、社会组织、企业等已有较为成熟、规范的培训及评价管理体系,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且就业需求量大的职业技能;各类院校以及其他培训机构经批准设立的学科专业、培训项目,课程教学、培训考核管理体系完备,且就业需求量大的职业技能;服务我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有利于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或新工艺的职业技能以及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点,且与职业培训、就业需求关联度高的特色、传统职业技能;其他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推动就业,服务精准脱贫,服务创新创业,服务行业、企业发展的职业技能。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和考核工作的推进,有效地弥补了由于职业资格整顿清理后部分职业资格证书取消带来的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减少所造成的影响。
五、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措施。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9号)精神,我厅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的通知》(桂组通字〔2011〕1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3〕26号),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加快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力度。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以来,截止2017年底,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共投入资金1.665亿元,在全区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9个,其中国家级基地19个,自治区级基地2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累计共56个,其中国家级工作室21个,自治区级工作室35个。这些基地和大师工作室为广西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强大的平台和智力支撑。截至目前,广西共有2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78人被评为“全国技术能手”,有500多人被评为“广西技术能手”,有29名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历年技能人才总量463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01.94万人。2016年和2017年连续2年,我厅配合自治区总工会联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每年选树10名“广西工匠”,打造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引领高技能操作水平的“工匠”队伍,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
(三)制订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为激励技能人才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技能水平,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的社会风尚,为高技能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16年9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政策重奖技能人才。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校和科研院所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办发〔2016〕42号)中分别对高技能人才取得相关成绩作出规定: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奖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5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2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由自治区一次性发放。2017年底首批7名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奖励,发放奖金共8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5月8日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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