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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565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05-10 09:20: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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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20180565号提案的答复

桂人社复字〔2018127

韦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实施返乡创业工程 激活我区农村资源要素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高度重视农民工等各类人员返乡创业工作,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能,密切配合,有力推动“归雁经济”发展,积极培育广西经济快速向前和乡村振兴新动能。

一、完善和创新就业创业政策

2017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748号),在鼓励企业新增岗位、扶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和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鼓励市场主体提供就业服务等方面提出11条实招硬招,进一步完善了积极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如: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自治区内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年度高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并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等。同时,自治区人社厅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和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围绕新政出台了系列配套操作政策,目前,已正式印发《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桂人社发〔201767号)、《关于对企业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带动贫困农户脱贫给予一次性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72号)、《关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鼓励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工作方案》(桂工商发〔201749号)。

二、全面实施商事制度改革

一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目前除国家规定暂不实行认缴制的27类企业外,其余全部实现了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并依法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允许“1元钱开公司”。同时,取消了企业年检,改为企业年报制;登记办理营业执照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二是降低住所准入条件,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住改商”和住所托管,切实降低投资创业制度性成本,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积极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整合35项证照到营业执照上,使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的“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的“身份代码”,有效减少重复登记行为,节约企业成本。

三、大力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建设

2015-2017年,自治区扶持建设了38个农民工创业园,累计投入补助资金1.9亿元。截至2017年末,38个农民工创业园绝大部分已具备企业入驻条件,已有入驻企业670家,吸纳农民工就业22777人,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3837人。农民工创业园建设有效缓解了农民工创业初期用地难、发展难问题,不仅为返乡农民工提供了实现创业梦想的舞台,也为返乡就业的农民工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对推动全区农民工创业就业的示范效应日益显现。

四、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2015年我区率先在全国实施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把农民工和农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2016年,进一步降低贷款申请门槛,拓宽反担保范围,简化贷款申请发放程序。2016下半年起,全区贷款发放规模迅速扩大,截至2017年末,累计发放贷款18.6亿元,有效帮助3.6万人解决创业资金短缺难题。

五、开展服务返乡创业大行动

一是自治区印发了《关于开展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地采取建立返乡人才库、建立联系交流平台、开展创业培训、金融扶持、组织扶持和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等措施,积极拓展服务返乡创业的深度和广度。二是指导浦北、大化等有条件县(市、区)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先进典型表彰活动,进一步营造鼓励返乡创业的良好氛围,强化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截至2017年末,全区建成电商服务站点1946个,累计开展农村电商业务培训7.7万人次,服务站点已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村463个,累计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户10248人次,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创业就业人数约5495人。

下一步,我区将以更大的力度创新和加强对农民工等群体的创业扶持,不断完善创业服务,营造更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业氛围,吸引返乡创业推动乡村振兴。

一是启动实施农民工创业补贴政策。对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个体工商户、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林场等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二是继续跟踪指导38个农民工创业园加快建设。总结推广“互联网+返乡创业”服务模式,完善园区创业孵化、培训、融资等服务功能,鼓励引入专业化运营团队提升创业园服务水平,营造更加良好的创业生态系统。

三是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向农村资源要素靠拢。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农村资源要素,充分利用好人社、商务、科技等部门有关孵化基地的扶持政策,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乡村创业孵化基地,对符合条件的认定为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企业按规定落实场地、水电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

四是全方位强化政务服务和其他配套服务。深入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更大幅度地缩短市场主体从筹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实现“一照走天下”。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通过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公示相关扶持政策,为返乡创业者提供更有效的创业指导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稳妥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拓展农村抵质押物范围,为返乡创业解决融资难题。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力争通过实施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三年行动计划,培养更多农村青年电商高端人才,增强返乡创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升其利用电商创业脱贫的能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5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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