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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号)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17-03-03 1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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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号)政策解读

 

问:哪些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以下几类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一是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二是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三是综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四是高等院校、各类学校卫生所、医务室;五是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六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七是军队(武警部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外有偿服务的部队医疗机构;八是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其他医疗机构。

问:申请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答:符合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单位,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可以申请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一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民营医疗机构须同时取得《营业执照》)并经营满6个月以上;二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规章制度;三是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四是无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卫生、物价、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管理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并经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物价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合格;五是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服务范围执业;六是医疗服务场所使用面积和人员配备符合卫生计生部门的规定要求。从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医疗服务场所的使用权限或租赁合同的剩余有效期限须在3 年以上;七是医务人员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执业资格证;八是依法与本单位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问:定点医疗机构如何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

答:定点医药机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用品目录明细备案,定期录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分类结算管理。

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西药备药率应达到80%以上、中成药备药率应达到50%以上。药占比达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将备药率、使用率、药占比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问:定点医疗机构如何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

答:定点医药机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明细,并录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分类结算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用品目录明细备案,定期录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分类结算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诊治技术规范进行诊治,遵循先做一般检查治疗,后做特殊检查治疗的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特殊检查项目部位阳性率应分别达到≧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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