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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三位一体”多措并举 争创调解仲裁行业标杆

  • 发布时间:2022-07-15 17:12:00
  • 来源: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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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柳州市人社局积极应对新形势发展,不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完善争议调解仲裁多元化处理机制,按照“鼓励和解、强化调解、加快仲裁、衔接诉讼”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创新“抱团”服务新模式,实现调解仲裁工作“品牌化”

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挂牌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健康发展并重为原则,创新“抱团”服务群众的新模式,整合人社、法院、司法、工会、妇联等多部门的资源优势,打造“预防+咨询+法援+心援+调解+N”的品牌特色,搭建“仲裁审查+司法确认”的衔接机制,实现申请调解与仲裁“只进一道门”的综合“一站式”服务,切实发挥多元合力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作用,兑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努力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为柳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筑牢一道防线,构建和谐风景。我们以开展金牌调解组织和金牌调解员选树活动为契机,对全市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更新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录。一是强化了调解中心的领导规格,保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了特邀调解员、退休法官及律师为兼职调解员,市仲裁院工作人员为专职调解员的调解团队人员配备。三是强化服务。调解中心办公场所实现与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立案大厅、法律援助工作站、女职工维权工作站“无缝衔接”,为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截至2022年6月底,全市共有健全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513个。柳州市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实现了纵向到顶、横向到边的立体式网络覆盖,筑起了一道劳动人事争议预防的坚实防线,形成了构建柳州市和谐劳动关系的亮丽风景。

(二)调解工作步入信息化智能化时代。启用 “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送达等技术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全程在线完成,实现调解与仲裁业务之间无缝对接,让当事人足不出户“掌上维权”。网上调解服务平台的运用为柳州市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智能、便捷、优质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彻底打通调解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极大地提升了调解组织的工作效率,当事人使用手机解决争议,实现了调解服务在前端。2021年,全市使用网上平台、腾讯微视频软件共调解争议案件200余件。

二、坚持推行仲裁工作新机制,高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

(一)创新推行“微仲裁”,案件审理实现“云服务”。2020年3月,柳州市率先在全区启动并使用“柳州劳动人事微仲裁”,实现线上调解、庭审,打破地域、空间、时间对争议处理的限制,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也提高了争议案件处理效率。截至目前,共在线调解、审理案件485件,涉案金额1450万余元。

(二)成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使“护薪”成为常态化。在全区率先成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依法高效审结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强化“护薪行动”质效,用心用情用力为农民工解“薪愁”,到目前共“速裁”案件1388件,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柳州市除对涉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实行速裁外,还将速裁案件范围扩大,将“三期”女职工、工伤职工案件纳入速裁机制,以此推动仲裁案件审理的提速。

(三)“个性化”书面审理,助推争议案件高效处理。细化书面审理规定,明确对部分争议不大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不开庭审理,通过制作“个性化”要素事实确认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质证并确认案件事实,依法实行“速裁+书面审理”模式,及时做出仲裁裁决,实现争议案件“一次性快速办结”。

(四)扎实推进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在全区唯一连续六年形成裁审衔接联席会议纪要,指导裁审实务,助力就业稳定和企业稳岗,指导企业用工、职工依法维权,实现争议案件起诉率、上诉率及改判率三降,有力维护了柳州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及社会稳定。

三、坚持优化新作风,着力提升调解仲裁服务能力

(一)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防止办案中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办理“人情案”、徇私枉法等违法现象。一是通过优选调解人员,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等措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调解员队伍,不断提高调解组织的服务效能。聘请法学专家、律师以及退休法官、检察官、监察员、教师、医务工作者、企业法务、人事经理、心理咨询师等具备专业素质和丰富经验的人员担任专、兼职调解员,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程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服务规范,公开仲裁员信息、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办案依据、办案流程、廉洁办案准则及申请材料填写样板等;公开案件庭审信息,公开审理争议案件;畅通渠道,主动接受当事人及社会的监督。三是树立“人人都是窗口”的服务理念,规范用语,统一着装,展现仲裁工作人性化、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形象,公心、耐心、虚心、贴心、诚心为民服务。

(二)加强仲裁办公条件建设。柳州市在全区率先配备应急联动报警系统、安全检查设备,数字化业务服务排队叫号系统、智能化档案室、LED电子公开显示屏等设施办案;调解仲裁立案大厅面积达500余平方米,与调解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女职工维权工作站“无缝衔接”;庭审室、调解室均实现“云上”视频调解、庭审,记录同步生成;专设女职工维权绿色通道、1间心理疏导室和女职工专用庭审室,组建女职工权益维护仲裁庭,调解仲裁综合服务水平达到新高度。

(三)加强仲裁文化建设。率先在全区打造调解仲裁“文化长廊”,播种历史传承,让“柳小仲说法”和“柳小仲释义”展现出新时期调解仲裁工作风貌,使文化长廊成为调解仲裁法律宣传的重要阵地,充分发挥调解仲裁文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让仲裁员、当事人在参与文化中受到感染、享受文化中接受教育,仲裁公信力也得到了很好地提升。

(四)积极推广使用全区调解仲裁办案管理系统。广西办案系统投入试运行和正式使用以来,柳州市积极组织测试和推广使用,并配备相应的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施,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办案系统的开发建设,使其流程与调解仲裁办案实务完全相吻合;另一方加强系统技术改造,为办案系统正常使用打好基础。为推进全区“互联网+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仲裁标准化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建设,不断完善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机制,严格依法公正公平、及时妥善处理争议案件,努力化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间的矛盾纠纷,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贡献“柳州力量”。

来源: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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