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
及2016年工作要点
一、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5年,我们按照抓重点、促全局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人社领域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全区城镇新增就业44.62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7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48万人。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65.69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2%,低于年度控制目标1.58个百分点。社会保障制度更趋完善,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76.63万人、1741.51万人、1077.59万人、273.18万人、360.48万人、307.86万人,全部完成人社部下达目标任务。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外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97.92元,总支出636.5亿元,当期结余61.42亿元,历年滚存结余868.85亿元。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新遴选出6个第六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总数达到了56个;遴选出30名第十八批新世纪十百千人选,总数达到了528人。截至2015年底,全区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43万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约15万多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6名,其中2015年有5人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491名。人事和收入分配工作稳步推进,按照自治区和人社部的要求,扎实推进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改革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任务。顺利安置822名军转干部。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增长了16%。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5.26%,仲裁结案率为96.72%,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为99%,追讨劳动者工资等待遇14.55亿元,其中追讨农民工工资等待遇14.05亿元。
(二)主要工作亮点
1.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拓展
(1)积极创新就业创业政策。牵头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5〕29号),提出8条政策措施,实现了4个方面的政策创新和突破:一是鼓励企业开发新岗位,扩大就业容量。二是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四是支持农民工创业,提升技能水平。(1)积极创新就业创业政策。牵头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5〕29号),提出8条政策措施,实现了4个方面的政策创新和突破:一是鼓励企业开发新岗位,扩大就业容量。二是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四是支持农民工创业,提升技能水平。
(2)以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为切入点,鼓励各类企业开发就业岗位。指导各地认真落实桂政发〔2015〕29号文件精神,对经认定符合当地主导产业发展且开发出新就业岗位,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众创平台建设。自治区级众创示范基地投入运营,全区建设创业孵化基地53个。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型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两年的房租、宽带接入费补助;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每新招用1名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企业为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创业孵化基地的入孵企业,每新招用1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1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1年的财政贴息。
(4)鼓励和扶持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今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亿元用于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一是支持14个市创建自治区示范性农民工创业园,对经评估认定的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试点县(市、区),分别给予500万元扶持资金。二是开展广西“优秀劳务品牌”评选活动。认定20家广西“优秀劳务品牌”,分别给予资金扶持,拓展劳务品牌培训工作。三是开展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评选活动。认定14所市级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和25所县级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分类下拨补助资金,提高农民工培训实效。
(5)开展广西第二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共设置10个竞赛职业(工种),参赛人员达到2万多人,带动岗位练兵人数超过10万人。通过现场比赛、现场评比、现场鉴定、现场颁证的方式,选拔出初、中、高级工,大赛共颁发300本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3660本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和13578本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6)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是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通过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多种措施,积极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及时实现就业。全区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349个。二是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指导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供经营场所和政策优惠。三是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搭建跨省联动就业平台,开展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四是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将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覆盖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五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扩大学费代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范围;规定志愿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免笔试。
2.扎实推进重点改革工作,全面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
(1)扎实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改革过程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明确,做好了大量的推进实施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启动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出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实现全区社保“一卡通”打下基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失业保险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统一全区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推进了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自治区级统筹。农民工及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进一步完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社会保险政策同城化进一步落实,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获重大突破,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取得较好成效。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防城港市、玉林市作为全国50个先行试点地区之一,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其中,防城港市“四个先行”工作经验得到人社部社保中心领导肯定,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国宣传推广。
(2)全力做好稳增长工作。根据自治区关于稳增长的工作部署,将我区失业保险总费率暂由3%降至2%,全年给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负近10亿元。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该企业及职工上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50%作为补贴。2015年,全区各市已发放稳岗补贴的企业5588个,涉及人数844263人,补贴金额57649.32万元。全面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5亿元左右。制定困难企业缓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费政策。联合自治区财政给予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资金8528.52万元。
(3)着力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区社会保障卡累计持卡人数为1232万人,全区共1924家定点医疗机构、3371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互联互通,从2015年6月30日至12月31日,全区异地就医“一卡通” 24972人次(其中门诊8378人、住院9588人,药店7006人),医疗总费用2.19亿元,其中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金额为1.57亿元。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的推进,有效解决了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用结算难、“垫支多”、“跑断腿”等问题。
(4)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连续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目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达到月人均2026元,2015年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调整增加9.15%。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提高到人均380元,居民医保在基层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5%以上。城镇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参保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每档提高16%-20%,最高可达1386元/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75元提高至90元。统一调整全区工伤保险三项待遇,符合条件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5元、110元和100元。实现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全覆盖,并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报销和赔付。
(5)认真抓好社保基金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资金检查、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检查。严肃查处危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案件。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引智工作,高层次人才进一步聚集
加强博士后科研人才引进和使用,设立首批12个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第三批6个广西专家服务基地,实施10个专家服务基层项目。获批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5名,并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实现历史性突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个。新遴选出6个第六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评审确定12个第二批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人才项目;遴选出30名第十八批新世纪十百千人选。继续扩大高校自主评审范围。进行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开展职称交叉评审工作。全区执行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105项,获批2015年度国家级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普通项目63项,新评审出自治区级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基地和单位13家。启动中越跨境劳务合作示范区试点工作。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监管、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4.加强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才成长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简化自治区直属行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手续的通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用人单位的工作量和办理时间。公务员平时考核、培训等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开展全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四级联考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努力解决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招人难问题做好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艰苦边远地区招录公务员八项具体的倾斜政策,首次将乡镇机关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干部等“生产一线”人员工作纳入全区四级联考。努力探索分级分类考试,采取单独招考的方式开展行政机关紧缺职位考录工作。推进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扩大“广西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管理系统”的应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多形式的公务员培训工作。简化区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和岗位认定办理流程,研究制定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实施办法,组织全区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集中治理。圆满完成年度安置任务,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5.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规范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我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资待遇、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作。研究提出2015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发布2015年广西企业工资指导线,以集体协商为重点健全企业工资协商机制。
6.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牵头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2015年5月27日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7月1日起实施。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及劳务派遣制度的实施,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进劳动标准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仲裁院建设,全区14个设区市和98个县(市、区)已经全部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覆盖率为100%(全区设立仲裁委的县(市、区)为98个)。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至2015年12月底,全区已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大中型企业有915个,工业园区51个,机关、事业单位1792个,商会(协会)61个,乡镇(街道)1127个。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和劳资纠纷案件。积极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加大劳动监察办案力度,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建议制度,实行重点企业集体约谈,鼓励各市县开展劳动监察交叉执法,劳动监察执法维权工作取得新突破。2015年,全区劳动监察机构主动巡查用人单位9.99万户次,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3342件,2015年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9%。
此外,我厅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厅党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总体规划和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宪法、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活动,积极推动依法行政。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2016年工作计划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实施就业创业优先战略,把促进就业创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完善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财税等政策的衔接配合,加大对新岗位、新就业的扶持,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农民工创业园等创业平台建设,有效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统筹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职业培训促进精准扶贫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着力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继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相关经办工作。抓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政策落实。加强失业预警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或额度的资金用于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继续推进异地就医、付费方式改革和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等工作。继续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稳步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强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强化和创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研究拟定基金安全巡查、约谈和挂牌督办等制度,加强社会保险案件查处工作,不断提升基金安全水平。加快社保卡制发进度。继续拓展跨省异地就医协作范围。开展12333咨询服务信息系统建设。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
继续实施人才小高地、博士后培养、特聘专家、广西十百千人才等各类重大人才项目。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专家服务基层常态化机制。研究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及评审管理模式,简化职称审批管理。探索建立网上引智平台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广西高层次紧缺人才赴国外培训系列项目,完善广西境外人员(含外国专家)就业管理系统建设。做好国外专家人才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以开展第三届广西“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规范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继续做好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继续做好我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四级联考工作。组织实施多种形式的公务员培训。全面落实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妥善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工作。
(五)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工作。
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措施,加大统筹力度,促进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群体之间的待遇水平保持合理关系。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稳妥推动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六)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继续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并完善劳动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仲裁院规范化建设,提高仲裁机构服力。严厉打击劳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制定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加快建立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机制,构建全区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平台,加大劳动领域案件办理力度,进一步提升劳动监察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