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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53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人社复字〔2021〕48号)

  • 发布时间:2021-05-24 17:55: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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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降低梧州市工业企业运行要素成本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严格落实国家政策,支持企业降低运行成本

国家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及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有明确规定,各地不可自行出台。2021年1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规定“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实施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按相关规定正常征收”,并要求“各省2021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原则上根据2020年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各地不得自行出台降低缴费比例或缴费基数、减免社会保险费等减少基金收入的政策”,提出“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

当前,我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确定本地区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继续延长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至2022年4月30日,切实为企业降低用工成本。

二、社会保险惠企政策落实到位,为企业减负成效明显

2020年我区按照国家工作部署,主动打好社会保险“免减缓返补”政策组合拳,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保费达198.44亿元,惠及企业16.9万户、职工328万人;累计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6.52亿元,帮助8.61万家企业稳定职工队伍295.65万人。

2021年我区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4月,全区累计减少失业保险费收入79094.24万元,惠及21.13万家用人单位、399.77万名职工;减少工伤保险费收入24299.74万元,惠及19.25万家用人单位、   403.81万名职工。其中,梧州市减少失业保险费收入3457.19万元,惠及9948家用人单位、19.85万  名职工;减少工伤保险费收入972.54万元,惠及10174家用人单位、22.51万名职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继续落实好社会保险各项惠民惠企政策,助力企业降成本,积极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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