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专区 无障碍浏览 注册 登录 更换背景 更换背景 更换背景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107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桂人社复字〔2021〕42号)

  • 发布时间:2021-05-03 17:55: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字号大小: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韦勋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大力度支持崇左市加快建设铜锰稀土新材料产业基地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分层次认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层次并享受待遇

根据我区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制度设计,我区引进人才实行分类认定制度,对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予以一定额度的岗位津贴、科研补助和住房补贴等。目前我区正在调整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制度,下一步将抓好认定制度的落实。

二、以人才载体和人才项目为抓手引进和培养人才

近年来,通过人才载体和人才项目来吸引、集聚和培养人才是我区人才工作的主要措施,实践证明是较为有效的。目前我区人力资源部门牵头实施的主要人才载体建设有人才小高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人才项目主要有特聘专家、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等。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可通过申报相关人才项目来进行行业和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聘请顾问,助力行业和产业发展。铜锰稀土新材料产业的企业可充分利用人才政策搭建合作平台,缓解急需紧缺人才和科研瓶颈等问题,创造发展的新机遇。目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正在牵头对我区实施的各项人才项目进行整合,分层级、分领域、分类别进行系统设计,优化整合和查缺补漏,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抓好贯彻落实。

三、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我厅出台了政策措施,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有关职业资格可以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依据,也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推进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的有效衔接。积极探索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在相关行业协会、人才服务机构组建非公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创造便利条件。企业充分用好人才评价政策,培养企业人才,助力企业发展。

四、加强企业人才和用工服务

我厅将深入了解企业有关用人用工需求,指导企业合理制定人才招聘计划。同时,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对接区内相关职业院校,引导校企合作,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等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30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