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北部湾办: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004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加快打造“向海智汇”海洋科技人才高地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对“与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等单位共建海洋类学科博士后工作站”建议的会办意见
2018年,批准广西海洋发展研究院(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为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申报备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奠定基础;2022年,组织开展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工作,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等5家单位成功备案为2022年(第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进一步加大我区海洋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增强我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搭建平台。2022年,认定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申报的北部湾海洋生态专家服务基地为自治区专家服务基地,为我区“向海经济”提供平台支撑,引导和促进各类资源向海洋领域集聚。
二、对“由人社部门出台有关向海智汇高精尖产业引进人才计划的指导意见,推动我区在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等产业领域集聚更多高层次人才,形成产业高层次人才雁阵效应”建议的会办意见
2019年,批准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广西北部湾海洋研究中心、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设立广西红树林滨海湿地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人才小高地,进一步加强海洋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育留用工作;批准广西慧宝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广西重大肝病和抗肿瘤新药研发及产业化人才小高地,支持我区海洋生物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育和交流,助推我区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2019年—2022年期间,向上述2个人才小高地拨付专项建设资金1381万元,2023年,将继续支持广西红树林滨海湿地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人才小高地、广西重大肝病和抗肿瘤新药研发及产业化人才小高地建设,拟拨付专项资金299.87万元。
三、对“加大对现代海洋产业的人才扶持,激发人才活力”建议的会办意见
一是主动构建人才平台,加强海洋领域创新型青年引育。2021年3月,启动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后联合培养“扶摇”计划,搭建北部湾经济区企事业单位和区外高水平博士后“两站”合作平台,探索通过“揭榜挂帅”的方式,助力向海经济创新发展和北部湾经济区高层次青年人才引进培养。2次组织北部湾地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赴区外调研,与复旦大学、厦门大学、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等区外高水平博士后“两站”达成博士后联合培养合作意向。自2021年起,第一批联合培养博士后8人,第二批联合培养博士后15人,每批次连续支持2年,2021—2023年累计投入经费约600万元。二是探索职称制度改革,支持海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我区船舶运输企业、航道整治施工企业、航道养护中心的船长、轮机长、船舶驾驶员、船舶电子员的队伍状况、持证情况、职称结构、职称评审需求等情况进行调研,研究探索我区自主开展船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优化船舶事业单位招聘和岗位设置工作。同时,积极开展船舶系列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推动船舶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逐步扩大。自2019年至今,获得高级职称共10人。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在我厅负责的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平台中,加大对海洋领域的倾斜扶持,加强海洋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育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继续指导推进海洋相关领域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审标准,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的作用;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提升海洋领域人才综合素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