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保障监察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230号)要求,现将我区2021年第四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报送贵局。同时,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和贵局相关要求,我区2021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例选送1件,请审阅。
附件:1.2021年第四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表
2.2021年第四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案情简介
3.2021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