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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241762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27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21〕24号)
发文字号: 桂人社办发〔2021〕2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21〕24号)

  • 发布时间:2021-07-27 17:00: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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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本厅各处室,自治区社保中心,厅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需巩固提升16项2020年成果任务、重点推进14项2021年目标任务,为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将“跨省通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

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国家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被列入自治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清单,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本厅各处室(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推动“跨省通办”,多探索多实践,在任务清单中增加自选事项,拓展通办范围,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便捷度和企业群众获得感。

二、严格执行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流程

现对“跨省通办”事项目录进行了梳理,对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等要素进行了“八统一”(详见附件),各市在经办过程中要严格遵照执行,厅内各处室(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遇到具体经办问题,应及时沟通联系解决。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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