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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广西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4-04-08 16:10: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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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日报 》( 2024年04月08日第 006 版)

近日,广西召开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会上为试点期间首批获得病患陪护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医疗护理员代表颁发证书。

今年一季度,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局、中医药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展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试点工作,增加护理服务业人力资源供给,扩大社会就业岗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此项工作,系202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根据工作安排部署,为及时回应大众关切、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试点工作取得更多实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特别就《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试点方案》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以及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进行政策解读。

1 《方案》出台的背景及重要意义是什么?

医疗护理员不属于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

首先,这是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202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指出,办好“一老一小”等民生实事和公共事务。着力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托幼等民生问题。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2024年1月,自治区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试点方案,要求将此项工作列入今年为民办实事工程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因此,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我们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其次,这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的具体行动。当前,我区医疗护理员需求巨大和供给不足的结构性矛盾仍然较为突出,是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从需求方面看,2022年广西常住人口为5047万人,其中60岁、65岁以上老人分别达到881万人、663万人,占比17.46%、13.14%,占比较2020年的16.69%、12.20%分别各提升了近1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攀升,上班族和独生子女难以抽出时间全职照顾生病家人,若一人住院,则全家受累,对规范、专业的医疗护理员的需求极大。从供给方面看,我区医疗护理员存在非常大的缺口,目前广西医护比为1:1.4,如需达到高质量医疗服务,医护比需达到1:4至1:5,在医护比不足的背景下,医疗护理员作为医疗护理服务有力补充的现状将长期存在;截至2023年底,全区各级医疗机构现有床位约35万张,但实有在岗医疗护理员仅约4万人。此外,医疗护理员管理不够规范,医疗机构内普遍存在未经过专业培训、技能水平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未购买任何保险的“私陪”,甚至出现“过节就涨价、遇事就跑路、家属离开就偷懒”,以及小帮派、过度收取护工“管理费”进而转嫁给患者导致收费虚高等现象,虽然“私陪”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医疗护理员不足的问题,但也客观上导致陪护服务质量不高,并且存在较大的安全和纠纷隐患,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我有所为。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需要用心用情用力,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努力破解医疗护理难、护理贵的社会痛点、家庭难点,解决年老或者行动不便等患者的医疗护理问题。待试点形成成熟模式后,还将逐步向养老护理、母婴护理等行业拓展推广,更好解决“一老一小”民生难题,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

再次,这是持续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具体行动。医疗护理员是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容纳劳动者就业的重要职业类型,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是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题中应有之义和重要举措。要持续加强医疗护理员等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厚植人力资源综合竞争力,努力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就业供需匹配效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作出更大贡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人口高质量发展协调统一,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2 《方案》选择15家医疗机构先行先试,其主要考虑是什么?

从各地申报的医疗机构中,选取15家开展试点,主要结合工作有基础、重视程度、住院床位与医疗护理员比重、患者来源、地域分布、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机构性质和层级等因素考虑,既有自治区、市、县三个层级医疗机构,也有西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老年病康复医院等多种机构类型,按照“一院一策”“边试点边完善”的思路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形成更多好经验好做法。

具体名单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柳州市中医医院、桂林市人民医院、钦州市妇幼保健院、桂平市人民医院、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

3 《方案》的主要思路和特点是什么?

近几个月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聚焦社会关切的辅助护理服务难点、痛点问题,学习借鉴各省的经验做法,与区直相关部门、医疗机构、陪护服务机构、医疗护理员、患者及其家属深入交流,召开专家论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方案》,分类提出针对性举措,推动我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方案》在原有工作基础之上,在学习借鉴、调查研究并博采百家之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广西实际,成系统、可操作、有创新,形成了“654321”的工作思路,即:方案积极探索医疗护理员统一登记、统一培训、统一评价、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六个统一”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护理服务供给、医疗护理员管理、技能培训评价、护理服务业促进、风险防控“五个体系”,深化医疗护理员职业化、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四化建设”,推动护理服务省事、省心、省力“三省服务”,坚持不额外增加患者经济负担、不降低从业人员收入“二条底线”,建立医疗护理员分级管理“一套机制”,重点聚焦患者揪心、患者家人闹心、医生护士烦心、医疗护理员关心的服务、技能、收费、管理等问题,通堵点、破难点,鼓励医疗机构结合护理服务需要选择陪护服务机构提供辅助护理服务,引导陪护服务机构使用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患者自愿选择是否购买服务,服务模式公开透明,服务项目明码标价,服务质量实行星级评定,既不额外增加患者经济负担,又不额外增加财政负担,也不降低从业人员收入。试点工作从2024年3月启动,力争2024年底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能持续的试点经验,在全区稳步推广。到2025年底和2026年底,在全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覆盖面分别不低于50%、80%。

4 《方案》具体从哪些层面开展实施?

《方案》主要从“四个强化”上下功夫。

第一,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自治区层面成立工作专班,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局、中医药局、司法厅、公安厅、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成员单位,强化对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专班经过大量走访调研和充分论证,制定完善了《医疗机构与陪护服务机构协议书》《辅助护理服务协议书》《陪护服务机构与医疗护理员协议书》《医疗护理员工作职责》《医疗护理员职业守则》《医疗护理员服务规范》《医疗护理员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表》《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技术评估标准》《医疗护理员星级评定标准》等推荐文本和制度规范,全区上下一盘棋统筹推进。各市县和医疗机构也将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或领导小组,推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聚焦加快前瞻性探索,强化原则把握、坚持正确方向。各级各有关部门正确处理好供给和需求、政府和市场、医院和医疗护理员、患者和医疗护理员等若干关系,细化优化措施,确保试点方向正确,达到预期效果。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满足需求。把医疗护理服务难点、痛点问题作为试点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医疗护理员成为医疗服务更加有力的补充,逐步解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与当前人力资源供给不足、护理服务质量不高之间的矛盾,规范市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完善政策支持、强化技能培训、加强行业监管等措施,推动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医疗机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共同参与,引导社会投入,激发市场活力,以比现行市场价格要低或者持平的价格,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护理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系统推进,强化组织领导。试点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将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纳入医院的日常工作管理,及时处理纠纷。除了15家试点医疗机构,各市县将参照试点方案,在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医疗机构先行先试、系统推进,努力走出一条广西护理服务业人力资源有效供给、护理服务质量有效提升的新路子。

第三,敢于打通深层次梗阻,强化创新引领、形成实质突破。一是创新辅助护理服务模式。鼓励医疗机构与陪护服务机构结合辅助护理服务需要,自愿选择陪护服务机构提供的辅助护理服务,明确双方管理职责和赔偿责任承担主体,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测算成本,并通过协议进行约定。患者及其家属可根据自身实际及陪住护理需要,自愿选择购买陪护服务机构提供的辅助护理服务。陪护服务机构应主动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服务的内容、方式、服务价格、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并通过协议进行约定。二是加强对医疗护理员的技能培训、考核鉴定。鼓励陪护服务机构使用持有病患陪护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医疗护理员从事相应工作,鼓励从业人员考取“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宽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发展通道。这里要特别强调,此项工作已设定1个月左右的过渡期,制定时间表,对在试点医疗机构工作、掌握一定技能但还未取得病患陪护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医疗护理员,不会强制要求培训,由各级人社部门突出实操性、分批次组织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对考核合格的颁发相应证书,切实保障群众陪护服务需求,绝对不能因为发证问题人为造成医疗护理员缺口,形成新的风险隐患。开发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建立五级至一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组织医疗护理员到有资质的机构参加培训和鉴定、获取证书,参加技能竞赛,吸引更多劳动力加入医疗护理员队伍,不断拓宽发展通道。三是规范医疗护理员收费标准、服务评价和分级管理。引导陪护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鼓励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居民收入水平、辅助护理服务内容、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科学评估确定服务价格。服务价格和服务内容实行明码标价和公示制度,充分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价格公示,欺骗、误导服务对象。鼓励陪护服务机构采用“一对多”、班组模式提供辅助护理服务,合理安排医疗护理员休息时间,减轻患者费用负担。建立星级服务评定激励机制,以职业技能水平、职业道德、服务质量为重点,按照1星级至5星级的标准开展评价,对医疗护理员工作推荐、岗位工资绩效等进行分级管理,体现其劳动价值和服务性价比。四是加大对医疗护理员的关心关爱力度。各地用足用好政策工具,按规定保障农村转移就业医疗护理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护理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鼓励陪护服务机构通过举办集体活动、交流谈心等方式关爱医疗护理员,增强医疗护理员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

第四,切实做到全链条管控,强化风险防范,营造良好氛围。一是适时宣传引导。加强辅助护理服务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挖掘和宣传辅助护理服务典型经验,发挥先进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加大劳动争议化解力度。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陪护服务机构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根据需要聘任调解员,及时化解医疗机构、陪护服务机构与医疗护理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合力提高劳动争议化解效率。三是加强风险防范。引导陪护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辅助护理服务纠纷防范化解处置机制,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法治教育、人文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从源头上最大限度预防辅助护理服务纠纷发生。主动向患者及其家属提示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风险和相应的处置措施。鼓励陪护服务机构积极发挥责任保险的经济补偿和风险预防等功能,为医疗护理员购买商业意外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提高风险抵抗能力。通过线索摸排,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黑陪护”、小帮派等扰乱辅助护理服务行业正常秩序行为,切实维护患者和医疗护理员权益。四是强化风险处置。引导陪护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畅通投诉渠道,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受理、12小时内处置、24小时内反馈处置结果,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销号管理,及时排查并协调解决辅助护理服务纠纷。鼓励按照规范处理程序采用自行协商和解、调解、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处置服务纠纷,按规定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引导医疗机构积极发挥与警务室的警医联动作用,紧盯各类辅助护理服务纠纷处置的薄弱环节,采取务实举措,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相关文档:

  • 自治区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转发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试点工作首批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名单的通知
  •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