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广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为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探索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技术与技能相促进的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广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本《实施办法》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二部分是主要措施,在扩大贯通领域、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创新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以及加强评价制度与用人制度衔接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提出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指导、政策落实、宣传引导4个方面的要求。
三、《实施办法》的主要特色亮点是什么?
《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对国家指导意见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提出坚持“专业相近、等级对应”的原则,引导技术技能人才按需有序申报。
(二)扩大贯通领域。根据国家要求,将贯通领域从工程系列扩大到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8个职称系列。对新兴职业和新兴领域需要进一步扩大贯通范围的,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
(三)结合技能人才特点优化评价标准。明确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的等级对应关系和年限要求。对高技能人才突出技能贡献,申报职称评审不受学历限制,不要求发表论文,不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做硬性要求。将技工学校毕业生纳入职称认定范围。明确职称认定和职称晋升中,技工院校毕业生与大中专毕业生学历对应关系。对技术技能型人才和知识技能型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提出了不同的业绩成果评价要求。
(四)细化高层次技能人才申报职称的绿色通道。结合我区特点,分别明确可以直接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的具体条件。
(五)细化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具体条件及要求。
(六)强调评价与用人制度衔接。对事业单位取得职称技能人才的岗位管理和待遇兑现提出要求。对企业单位取得职称技能人才的管理、培养、使用和待遇等方面提出指导性建议。
(七)细化了工作要求。在加强组织领导、指导监督和宣传引导的基础上,对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提出相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