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将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优先事项,全覆盖高质量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动落实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发展。
二、广西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通过三年时间,对需应急管理部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及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精细化工企业和化学合成类药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含车间主任,下同)等重点对象(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开展全覆盖、高质量培训,提升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
三、广西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2022年至2024年,全区计划完成培训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200人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600人以上,班组长2000人以上。其中,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时长为24—48学时(按照8学时/天计算,下同),班组长培训时长为24—72学时。三类人员线下培训时长原则上均不得低于总培训时长的60%,班组长实训类课程不少于总培训时长的1/4。2022年完成全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三类人员”培训任务(包括包保责任人)。2023年完成“三类人员”总培训任务60%以上。2024年全面完成“三类人员”培训任务。
四、行业协会和大中型化工企业组织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如何确定?
行业协会和大中型化工企业组织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由行业协会和大中型化工企业向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评审等办法确定。培训任务由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或者已建立内部培训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师资队伍的大中型化工企业承担。
五、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如何确定?
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参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从具备相应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中选定工伤预防服务或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任务可优先选择在技术、人员、课程等方面更具优势的从事危险化学品培训的第三方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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