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开始
可享受9项就业帮扶服务
又到一年毕业时。
7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人才服务办公室获悉,为全面掌握我区2016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个人情况、求职意向、就业服务需求,同时为就业部门能更好地、有针对地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人才服务、就业扶持等相关就业服务,我区从即日起开展2016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三种途径进行实名登记。
一是网上实名登记。登录广西毕业生人才网,选择“广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按照提示填写实名基本信息;
二是现场实名登记。毕业生到原籍所在地(或求职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高校毕业生窗口办理实名登记,登记后由当地提供就业推荐、就业培训等就业帮扶;
三是电话联系实名登记。由原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电话联络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了解其未就业状态、就业意愿和就业需求,提供就业机会。
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后可享受9项就业帮扶服务。
(1)推荐岗位信息
注册人才简历、选择就业服务需求等选项,个人简历后台中系统自动为毕业生提供岗位推荐、就业引向等就业帮助。
(2)参加就业见习
按照桂财社【2011】213号等文件规定,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对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参加的就业实践训练。
(3)引导向基层就业
按照桂政办发【2013】68号文件、桂人社发【2014】8号等文件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业部门要制定具体招募管理办法,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
(4)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按照桂人社办发【2013】140号文件规定,为实名登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
(5)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按照桂人社办发【2013】210号文件规定,已登记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申请参加由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求职和就业指导、就业测评等就业服务,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和相关优惠政策。
(6)提供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按照人社部发【2013】41号文件规定,对实名登记的所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地都要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职业指导。通过向高校毕业生宣讲就业政策和就业形势,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当地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树立正确的求职就业观念;通过开展职业素质测评,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自身特点、职业能力,合理确定求职方向;通过组织团体指导、应聘模拟训练等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求职应聘能力。根据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提高职业指导效果。
(7)提供“一对一”重点帮扶
按照人社部发【2013】41号文件、桂人社办发【2013】210号文件规定,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将被列为重点服务对象,享受“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实现就业。已登记的就业困难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获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一对一”就业援助,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对其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培训,经努力仍不能实现就业的,各地可按照一定比例招募到公益性岗位工作。
(8)提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按照桂政办发 【2013】68号文件规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金融扶持政策、税费减免政策、创办微型企业政策、加强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做好创业服务。各级公告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服务场所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窗口及服务热线,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项目评估等创业指导服务,相关部门在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相应支持。大力发展专业空间众创,鼓励推进网络平台众创,培育壮大企业内部众创。
(9)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
按照桂政办发【2014】69号文件规定,各地、各高校要将零就业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农村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以及身患残疾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对象实施帮扶援助。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求职补贴要尽快发放到位,并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享受求职补贴对象范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2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据统计,截至2016年6月份,我区201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信息共76949条,已实现就业的有68448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率为91.70%。
实名登记制是人社部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重点措施之一,这一措施打破了以往基于户籍制度形成的就业服务管理模式,允许毕业生异地登记、在登记地享受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这一重大突破,适应了高校毕业生流动性大的特点,突破了现行以户籍为主的就业服务管理模式。
(通讯员 戚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