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6号)等文件精神,依法查处和严厉震慑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加快推进我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我厅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xjc51@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为:黑名单管理办法社会意见反馈);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邮编:530023,请在信封上注明“黑名单管理办法社会意见反馈”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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