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各级仲裁系统在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分析研判、创新工作方式,采用不碰面工作方式、网络视频庭审、微信咨询、流动仲裁庭等方式,确保疫情期间仲裁服务不断档、不掉线,全力维护广西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一、疫情期间不见面,线上申请来帮忙。
2月10日,黄某因工资结算问题与单位发生争议,本打算年后向仲裁院申请仲裁,殊不知遇上新冠性肺炎疫情,为做好防控工作,黄某所在的村实行严格的出入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得外出,黄某了解到可以在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上申请案前调解解决拖欠工资争议渠道后,便打电话咨询。
“单位拖欠我2300元的工资,我想申请调解,该怎么办呢?” 黄某拨通了南宁市仲裁院的咨询电话。
仲裁员:“不用担心,您可以登录南宁市人社微信公众号,进入“掌上办事”,找到“仲裁维权”,点击“仲裁案前调解申请”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仲裁活动顺序进行,南宁市人社局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开展线上调解工作,当事人通过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市人社局网站申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案前调解,足不出就可以预约案前调解,安全又便捷。目前,南宁市仲裁委员会共接收、答复线上案前调解申请153件次,其中成功调解6件。桂林、北海人社公众平台、工作微信号、朋友圈推送了仲裁申请材料制作指南,推行不见面工作方式,充分利用工作微信、QQ、电话、快递办理业务咨询、电子送达、邮寄立案工作。通过微信审核当事人的仲裁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材料可以邮寄至仲裁院,再通过微信视频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仲裁立案预申请,避免了当事人因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往返的麻烦,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方便快捷高效的仲裁服务。广西各级仲裁机构借助官网、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广泛告知疫情期间案件延期及仲裁时效中止的相关规定,引导当事人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进行咨询、办理相关事宜。同时还电话联系当事人就开庭问题征求意见,延期开庭或是进行网络开庭,引导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仲裁活动。
二、看不见的智慧战疫,线上审理忙不停。
“我以为我的案件要延期立案审理。没想到你们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调解了我的案件。这样我就可以毫无负担地去外地找工作了,真方便。”刚处理完案子的郑某高兴地说。
这是3月2日下午,柳州市仲裁委首次通过“智慧庭审平台”组织郑某与某经营部就劳动报酬争议远程线上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此次远程线上调解案件不到一个小时,双方当事人均达成了一致意见,实现了双方当事人期待的权利,广西各级仲裁机构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打破疫情期间无法开庭的困局,创新“不接触”工作方式。柳州市人社局信息管理中心联合腾讯云为仲裁院量身定做了一款“智慧庭审平台”。该平台能提供仲裁员与当事人异地远程线上调解、仲裁庭审视频的服务。参与调解的当事人进入微信公众号搜索“柳州劳动人事微仲裁”小程序,输入手机号码及仲裁委发送的短信邀请码进行注册,并进行人脸识别登录,人脸识别与公安系统联网,解决了线上人员身份甄别及安全问题;线上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通过小程序提交证据材料,完成异地远程陈述等调解全过程,并运用语音自动识别功能,形成电子笔录;调解结束后,仲裁委根据当事人陈述,制作上传笔录,当事人可在线校对笔录,经确认无误后电子签署笔录。
3月2日下午,桂林市仲裁院副院长谢爱群通过线上视频开庭审理了案件。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家进行三方连线,通过腾讯会议APP在线上会议室参加了庭审活动。该视频庭审活动依托腾讯会议APP实现线上远程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通过该软件的共享屏幕及文档功能,借用高拍仪等辅助电子设备,实现庭审笔录及证据的分享、查验、实时录入,庭审过程全称录音录像。
各地仲裁机构纷纷探索通过微信视频、腾讯会议、腾讯QQ视频等方式开展线上开庭,快速消化疫情期间案件存量,视频开庭能有效提高案件处理效率,简化办案方式。浦北县仲裁院通过视频调解,当天立案当天调解成功工伤职工案件。南宁市仲裁院线上调解案件2件,全部当庭调解成功。目前,南宁、柳州、桂林、钦州已试行开展视频开庭、调解工作,已处理案件8件,当庭调解成功4件,涉案金额45.5万元。
三、朋友圈里来解惑,“流动仲裁庭”上门服务。
通过多种形式推送人社部、广西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政策解答,回应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最关系的疫情期间工资待遇、休息休假、仲裁时效及延期的热点问题。在微信群开通微信咨询、电话咨询等维权渠道,科学指导企业和劳动者复产复工,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我是某公司新来的人事专员,请问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等问题,广西出台有相关的文件吗?”
“我工作的酒店是接待外来人员的定点酒店,今天经理通知我复工,我因担心疫情不想复工,如我不按时复工要承担什么后果?”
面对咨询者提出的“题山题海”,鹿寨县仲裁院院长兼微信管理员覃永凤都一一进行了解答。疫情期间,仲裁院微信平台咨询的问题明显增加。面对担心疫情不愿复工的咨询者,她对咨询者既劝导又告知相关法律后果,最终该咨询者表示也应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自己会按时复工,并会与企业共渡难关。
3月3日上午,百色市仲裁委把仲裁庭“搬”到某运输公司,采取“流动仲裁庭”的方式审理十名职工因离职及社会保险等争议案件,让当事人少跑路,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签收了仲裁调解书。借此机会,仲裁院及时有效地向当事人宣传解答疫情期间的相关政策,指导企业规范用工,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收到了“劳动纠纷解决一起,影响一片”的效果。
(广西人社厅调解仲裁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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