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现就进一步精简和规范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程序
事业单位根据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岗位设置:
(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填写《××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备案表》(附件1),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二)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事业单位在备案后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参考《××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参考模板,附件2)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照“一岗一书”的要求编制《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参考模板,附件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本单位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精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在岗位空缺内,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进行岗位聘用。具体如下:
(一)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岗位聘用认定。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按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确定人选,下发任命文件后,填写《××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岗位聘用认定表》(附件4)、《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附件5)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变动情况表》(附件6),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管理岗位聘用认定手续。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同时按竞聘上岗或新聘人员初次岗位认定的有关要求办理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认定手续。
(二)事业单位竞聘上岗人员岗位聘用认定。事业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85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竞聘上岗,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事业单位填写《××单位竞聘上岗组织实施情况表》(附件7)、《××单位岗位聘用认定表(竞聘上岗)》(附件8)、《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变动情况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原则上,完成岗位聘用认定手续后再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印发岗位聘用文件。
(三)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岗位聘用认定。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人员交流、政策性安置等方式新聘人员办理岗位聘用备案的,由事业单位填写《××单位岗位聘用认定表(新聘人员初次岗位认定)》(附件9)、《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变动情况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原则上,完成岗位聘用认定手续后再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印发岗位聘用文件。
(四)事业单位非竞聘上岗情形人员岗位聘用认定。符合事业单位非竞聘上岗情形人员调整岗位,由事业单位填写《××单位岗位聘用认定表(非竞聘上岗人员岗位认定)》(附件10)、《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变动情况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
三、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
为提高服务质量,实现业务办理“零跑腿”,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全面实现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备案和岗位聘用认定通过网上系统办理,不再接收纸质材料。
四、进一步强化管理监督
(一)压实工作责任。事业单位是岗位设置管理相关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按照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开展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等工作,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主要责任。主管部门要承担领导、监督、指导和纠错责任,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具体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纠错,对事业单位填报的信息承担审核责任。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承担综合监管责任,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负责做好政策指导和监督纠错。
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及自治区直属高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责由本单位承担。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畅通信访、监督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应对舆情,及时化解有关争议。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每年抽查部门单位工作情况,对有投诉、举报或相关舆情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的,可暂停或终止事业单位相关手续。经查实确属违规的,责令事业单位及时整改,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三)严肃人事纪律。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各司其职,认真把关。对违纪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各设区市可参照本通知相关规定,制定当地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附件:1.××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备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2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