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在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科学院和广西社科院9个区直单位成立各系列(行业)二级岗位评议工作办公室,将相近的专业领域予以整合,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系列(行业)二级岗位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核、专家评议和结果公示等工作。同时,在全区各高等学校实行二级岗位自主评议、自主聘用。每年年初由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年度二级岗位聘用实施工作。
《通知》明确,为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用人自主权,全区高等学校二级岗位评聘权限下放至高等学校,由学校自行组织申报、审核、专家评议、公示和印发聘用文件。经学校自评自聘的人员流动到其他单位,按转入单位二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予以评议和认定。
为确保评议工作的公平公正,按照专家管理与评议组织相分离的原则,《通知》要求,由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建二级岗位评议专家库,对入库专家进行分行业分专业管理,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各系列(行业)二级岗位评议办在专家评议前,需向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抽选专家的需求;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申报人选的行业、领域和研究方向,在二级岗位评议专家库中随机抽选评议专家,必要时邀请部分区外高层次专家参与;高等学校自行组织的专家评议,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选派专家。
据了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自治区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此次通过完善二级岗位评议机构和职责、明确工作程序、规范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全面深化和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增强二级岗位评议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公平性,并逐步建立起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自主评议与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相结合的二级岗位聘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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