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专区 无障碍浏览 注册 登录 更换背景 更换背景 更换背景

【文字】《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17-12-19 16:34: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字号大小:  】

问:《通知》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7年4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规定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将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为明确新扩大对象的认定条件,指导各地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特制定《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问: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按上年度自治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次性发放。2017届高校毕业生的发放标准为1120元/人。

问:求职创业补贴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毕业学年3月10日前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

2.高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后,于4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6月30日前将补贴一次性拨付至高校毕业生个人账户。

问:贫困残疾人家庭怎么认定?

答:国务院文件规定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请求职创业补贴,但因贫困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无须满足残疾条件即可申请补贴,故此处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对象定义为申请人家庭有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成员,主要考虑对有重度残疾家庭成员的毕业生给予扶持。

问: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资料不全被退回的,高校如何处理

答:收到退回名单的高校应根据退回原因,及时联系毕业生本人补齐材料,重新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新报送的具体时间,可由高校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商确定。

问:高校为什么需要保管毕业生原始材料3年?

答:为便于财政补贴的事后审查、监管,应对原始证据材料进行一定期限的保存。同时,如果补贴发放过程存在相关问题,也便于高校及时查档,联系毕业生。

问:如少部分毕业生因学制问题在下半年才毕业,那么毕业生是跟随当年申报还是归到第二年申报?

答:为确保补贴发放及时性,跟随当年申报即可。

相关文档:

  • 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75号)
  •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