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工信厅等10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文件出台的背景、整体框架、主要内容等问题进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我区自2012年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以来,在全区科技、教育、卫生、文化、农林水牧等各个行业聘用认定了一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打造了一支我区各行业领域的领军人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以下简称“二级岗位”)评议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公平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通知》。
二、整体框架
一是完善二级岗位评议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系列(行业)二级岗位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核、专家评议、结果公示等工作。二是明确工作程序,分为工作部署、申报推荐、实施评议、结果公示及确认、评议结果使用等5个环节。三是明确责任,对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业务监督和严肃人事纪律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
三、关于完善评议机构的问题
《通知》规定,在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科学院和广西社会科学院等9个区直单位成立各系列(行业)二级岗位评议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二级岗位评议办”),将相近的专业领域予以整合,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系列(行业)二级岗位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核、专家评议和结果公示等工作。同时,在各高等学校实行二级岗位自主评议、自主聘用。每年年初由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年度二级岗位聘用实施工作。
四、关于高等学校实行二级岗位自评自聘的问题
《通知》明确将全区高等学校二级岗位评聘权限下放至高等学校,由学校自行组织申报、审核、专家评议、公示和印发聘用文件。经学校自评自聘的人员流动到其他单位,按转入单位二级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评议和认定。
五、关于评议专家管理的问题
《通知》规定,由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建二级岗位评议专家库,对入库专家进行分行业分专业管理,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各系列(行业)二级岗位评议办在专家评议前,向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抽选专家的需求。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申报人选的行业、领域和研究方向,在二级岗位评议专家库中随机抽选评议专家,必要时邀请部分区外高层次专家参与。高等学校自行组织的专家评议,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选派专家。